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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首批20座集体水库获“身份证”

近日,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功为20座集体水库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为它们颁发了专属“身份证”。作为丽水市唯一的水库不动产登记省级试点县,缙云县通过推进水库确权登记,有效盘活水利资产,为提升水库管理规范化水平打下了坚实的产权基础。

缙云县目前共有各类水库85座,其中多数建于较早时期,历史情况复杂,权属资料不全,长期处于“权责不清、家底不明”的状态。这不仅给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带来困难,也制约了水库资源综合效益的发挥。

面对这一历史遗留难题,自今年4月被列为省级试点以来,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水利局协同发力,充分利用现有权属资料与历史数据,深入五云街道、东渡镇、溶江乡、双溪口乡、大源镇、仙都街道等乡镇(街道),逐库开展实地核查、测绘与资料比对工作。通过明确宗地范围、补充完善缺失或存在争议的登记材料,他们成功打通了确权登记过程中的难点与堵点。

一纸“身份证”,蕴含大能量。水利工程纳入不动产登记,标志着其作为重要“不动产”被正式纳入国家统一登记管理体系。登记信息包括权利人名称、共有情况、坐落位置、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和面积等多项内容。目前,首批20座集体水库的不动产登记已全面完成,确权用地总面积达105974.68平方米。

下一步,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持续深化相关工作,总结经验做法,推动更多水库完成不动产登记,全面激活“沉睡”的水利资源,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水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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