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18日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中下旬在丽水市区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丽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丽水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市财政局关于丽水市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丽水市202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6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大会选举;
九、决定2026年丽水市民生实事项目;
十、表决市五届人大专门委员会有关组成人员名单;
十一、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