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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零容忍”

台传媒记者杨梦倩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随着春节临近,路桥公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路桥公安分局桐屿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对烟花爆竹走访排摸过程中发现,某小区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可疑情况。当日下午,桐屿派出所副所长王云立迅速带队出击,捣毁一非法储存窝点,当场抓获嫌疑人林某并依法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0箱。

据介绍,储存现场大量烟花爆竹与生活用品杂乱堆放,且通风条件恶劣,现场未配备任何消防安全设施。

经查,林某为谋取私利,从外地低价购入烟花爆竹后,私自储存在自家车库内伺机售卖。目前,林某已被路桥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移送至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同时,路桥区金清镇应消站也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露头就打”。

1月14日,在沙头郭村一小店依法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箱;1月14日,在三坨村依法查获市民于1月8日通过网上购买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5箱;1月19日,在商业三街依法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箱……近一个月来,路桥公安共侦办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案件11起,行政拘留10人,罚款2人,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00余箱。

路桥公安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均受法律严格管控,未经许可从事相关活动即涉嫌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路桥区明确实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为将禁售禁放政策落到实处,路桥区公布了专门的举报渠道: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可拨打路桥公安分局举报电话110(0576-82419999);发现非法销售、贮存线索,可联系路桥应急管理局,电话0576-8258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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