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紧抓乡村基层法治宣传,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深化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绽放幸福之花。目前,全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5881人。
我市优先从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五老”人员等群体中进行乡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培养,积极推动其参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治维稳等工作,充分发挥他们人熟、事熟、地熟优势,及时掌握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用乡言俚语宣传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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