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二)学前教育免保育费教育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免收保育教育费,由县财政据实补助各幼儿园。
(三)园内资助
幼儿园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用于奖励、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保教费减免、发展型资助等园内资助项目。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 元、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资助内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二)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三)校内资助
高中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发展型资助等校内资助项目。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二)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三)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流程
家长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服务通道”项下的“资助申请”填报信息)→学校组织老师实地走访→校评议小组评议——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学生本人社保卡发放。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