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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后一课”普法新实践助力企业和谐用工

“从庭审质证材料看,你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有点问题。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假。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庭后,你们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再完善一下规章制度。”这是近日发生在京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里的一幕。

近年来,京口区劳动仲裁院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纠纷源头治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推行“庭后一课”普法新实践。在庭审结束后,由仲裁员主动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和用工难题,以案件为基础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法。针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深入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完善用工制度。通过“庭后一课”,让仲裁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为企业提供具体化、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也为庭后调解奠定良好基础。

记者采访获悉,今年以来,京口区劳动仲裁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2件,其中182件通过调解有效解决,调解率达95%,列全市第一。下一步,仲裁院将持续深化暖心服务,将普法课堂搬进生产一线,在常态化、精准化、高效化上下功夫,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以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助推京口区高质量发展,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双赢共存。(周钰 吴亮 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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