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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着力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为“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开展河湖长制管理工作标准化、清单化建设,编制河湖长制工作标准化流程和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成员单位和河长办的职责;探索制定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和串场河管理办法;细化出台交办督办和告河长书等一系列制度,对交办问题实行递进式督办程序,确保整改到位;推进跨界河湖“五联机制”,研究制定市县级河湖长“三个清单”交办督办机制,参照省级“三个清单”模式,推动向市、县(市、区)延伸。

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根据《全市“十四五”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以建成区河道为重点,进一步明确2024年度幸福河湖建设任务,计划创建不少于150条(个),总长不少于500公里,打造10条市级美丽幸福河湖,建成区幸福河湖覆盖率不少于75%;按照“一河(湖)一方案”的要求,组织各地编制幸福河湖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进2024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强化河湖系统治理保护。准确把握美丽中国建设主旨要义,坚持河湖保护的休养生息。遵循河湖自然规律、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深入开展水域岸线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河湖综合治理等,逐步改善河湖水体质量,提升涵养水源能力。严控各类污染源,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保持河湖水体清洁,保护河湖水生生物资源。实施县域整改试点。选择1-2个县(市、区)为水域岸线保护示范试点,以省骨干河道、名录湖泊为排查重点,全面检视区域内河湖水域岸线问题,分类编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逐步实现存量问题全域清零。

不断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加大河湖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曝光河湖违法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依法管水、依法治水、依法开发利用的意识,积极开展最美河长评选、“河长+校长”等志愿服务活动,让河湖管理深入人心,让群众保护水环境成为自觉,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美丽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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