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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三加强”激活绩效自评新效能

管好“钱袋子”有“密钥”

如何让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实效?盐城市财政局的运行实践给出了清晰答案。今年以来,该局以绩效自评质量复审工作为抓手,在全面核查各部门自评完成情况基础上,重点对12个部门37个项目开展质量复核,围绕指标科学性、分析有效性等核心维度提出26条整改建议,成功推动绩效自评从“扩面”向“提质”、从“形式完备”向“实效导向”转型升级,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履职效能注入强劲动力。

加强指标设置科学性,筑牢绩效评价“根基”。针对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关联性弱、分类模糊等问题,市财政局率先推进绩效目标编制标准化,制定并印发《盐城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操作指南》,为全市预算单位提供清晰可操作的编制规范与方法。同时,严格落实量化指标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推动绩效指标从定性描述转向定量表达,指导预算单位多用数值、比率等具象化表述,减少“提高”“完善”等模糊词汇。经过四年持续建设,盐城财政已初步构建起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为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提供了坚实支撑。

加强分析填报规范性,找准效能提升“关键”。为避免自评分析“跑题”“评析分离”,市财政局着重强化自评分析与得分的匹配度,指导预算单位聚焦扣分项深入剖析,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确保分析内容与评价结果紧密衔接。此外,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预算单位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系统梳理问题,深挖“资金执行偏慢”“流程待优化”等现象背后的政策偏差、管理机制不足等系统性原因,切实提升自评分析的深度与实效,让评价结果更具参考价值。

加强结果应用约束性,拧紧管理闭环“发条”。绩效评价的最终目的在于推动提升。市财政局压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业务与财务人员协同参与绩效全过程管理;针对财政复核反馈的问题,建立限期整改机制,倒逼部门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政策实施效能。更关键的是,盐城财政强化绩效约束,推动自评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直接挂钩,构建起“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增效”,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部门履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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