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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全面推行防溺水举报奖励机制

8月21日上午,宿迁市召开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及全面推行防溺水举报奖励机制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靓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把防范溺水事故风险、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履行公共安全治理职能的重要任务,积极探索防范溺水系统性守护机制,组织开展警校联动、水陆联勤、警网融合等守护行动,不断深化水域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溺水事故发现、预警和救援能力,实现未成年人溺水警情和亡人事故“双下降”。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市公安局于今年8月初发文,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机制,该机制由湖滨公安分局首创,泗洪县公安局试点完善,已累计奖励42人次、3.68万元,对压降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

明确奖励对象标准

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机制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形,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举报并劝阻、制止的,给予50元至200元“小额快奖”;发现未成年人溺水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正确方式施救的,奖励500元至3000元。

需要提醒的是,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发现溺水情况,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应采取大声呼救、立即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安全救援。

及时认定兑现奖励

举报行为由溺水警情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通过核查报警记录、视频资料等进行认定,经内部审核报批后,“小额快奖”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发放。多人举报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风险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符合见义勇为情形的,公安机关还将按程序申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既是防范溺水的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防范溺水工作,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堤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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