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迎来开学。笔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的开学季在体育锻炼、午休条件、校园餐饮、招生制度乃至国家战略层面都迎来了诸多新变化。
“分数第一”转向“健康第一”
2月25日,教育部以“健康第一”为主题召开新春第一会,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推行‘课间15分钟’”的硬性要求。教育部选取江苏等7个省份开展健康学校建设试点,为全国推广拓展实践路径。
随后,江苏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落实“健康第一”工作推进会,明确重点抓好五个专项行动,其中首要任务就是全面深化“215专项行动”,落实“每天体育活动2小时、课间15分钟”要求。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我市中小学校行动,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215专项计划”,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促进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本学期,我市在继续实行“215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将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举措,全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优质环境,让每一名学生都能享受运动快乐,掌握运动技能,促进体质健康,收获精彩人生。
今年起实施春秋假制度
自今年起,我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实施春秋假制度,并于每学期开学前公布。
本学期,市主城区(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及市直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春假统一安排在4月1日至3日,与清明节法定假日连休,形成6天连续假期。秋假3天,将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确定并公布具体时间,预计与11月中下旬的周末连休,形成5天连续假期。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将参照安排,并各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部分双职工家庭面临的“孩子有假、家长无假”的实际困难,我市同步出台了配套保障措施。春秋假期间,如家庭看护确有困难,除社区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青少年宫(活动中心)、青年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提供社会公益托管服务外,义务教育学校还提供免费兜底托管服务,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学校托管内容以体育锻炼、艺术熏陶、科普实践为主,不得开展学科类教学。学校托管不收取托管服务费,学生用餐据实收费。
实施春秋假制度,旨在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引导孩子走出校园、亲近自然、融入社会,增进亲子陪伴与互动,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加大对校园欺凌惩戒力度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该处罚法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加大了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力度。新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连云港师院一附小副校长崔欣告诉笔者:“将校园欺凌纳入处罚范畴,意味着法律对孩子安全的保护网织得更紧了。无论是惩戒多次违规还是严查初犯但情节恶劣的行为,都是在告诉孩子们:法律有底线,校园欺凌绝不是可以轻易放过的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