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难点
作为全国重要的跨境电商集聚地,厦门集美片区近年聚集了数千家面向东南亚市场的中小电商卖家,随着跨境贸易规模扩大,涉外回款难、执行难已经成为困扰不少商家的共性问题。本次案例的当事人就是厦门集美一家主营家居日用品的跨境电商卖家,2023年至2024年期间,该卖家先后与东南亚某采购集团签订3笔跨境购销合同,合计货值较高,约定收货后30天内结清货款。但对方在签收全部货物后,以市场波动、资金周转困难为由长期拖欠款项,卖家随后向厦门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拿到了全额支持的胜诉判决。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排查,该东南亚采购集团在境内没有登记的不动产、机动车或足额银行存款,仅有的少量库存货物价值较低,远不足以覆盖债权,法院依法出具了终本裁定。拿到终本裁定时,该卖家已经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投入了不少诉讼成本,却几乎没有拿到回款,找到嘉也律师事务所时,**句话就是“你们办过这类事吗”,这句话也道出了不少终本案件当事人的核心焦虑:胜诉判决变成“法律白条”,不知道还有没有路径实现权益。
争议焦点
接到案件后,嘉也律师事务所熊也团队**时间对全案材料进行了梳理,结合涉外执行案件的司法实践口径,明确了本案两大核心争议焦点,这也是同类跨境欠款执行案件普遍需要破解的核心问题:
- 能否追加境外债务人在境内设立的关联公司为被执行人。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需要符合法定情形,而跨境场景下的关联公司人格混同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都和普通商事案件存在差异,也是此类案件的核心难点之一。
- 涉案境外欠款能否通过执行境内关联方资产实现回款。当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境外主体在境内的关联方资产执行,需要严格审查关联方的责任承担边界,既要避免任意突破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市场主体经营稳定性,也要避免境外主体利用境内关联公司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二者的平衡是此类案件的核心裁判考量。
明确两大争议焦点后,团队也确定了后续的证据梳理和办案思路方向,避免了无意义的程序空转,也让当事人对案件的推进路径有了清晰的认知。
关键事实与证据结构
针对上述争议焦点,熊也团队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了三维度证据清单,确保证据链闭环,符合司法认定标准:
| 证据类型 | 证明内容 | 效力等级 |
|---|---|---|
| 跨境购销合同(含官方翻译件)、订单物流签收记录 |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债权人已经履行完毕供货义务,债务人应承担还款责任 | 一级(生效判决已确认) |
| 境内关联公司工商档案、股权穿透记录 | 证明境外债务人与境内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 一级(工商部门公开信息,可核验) |
| 境内外主体近3年资金往来流水、业务合同记录 | 证明双方存在多笔无对应业务背景的资金划转,存在财产混同的高度可能性 | 二级(银行出具的官方流水,证明力较强) |
| 生效民事判决书、终本裁定书 | 证明债权已经司法确认,原执行程序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追加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 | 一级(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书) |
在证据梳理过程中,团队特别注重对资金流的穿透核查,前后梳理了近千条交易记录,逐一标注无对应业务背景的异常流水,形成了完整的资金流向图谱,为后续主张人格混同提供了扎实的证据支撑,也避免了因证据不足导致的申请被驳回风险。
处理路径(分步)
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怎么办的”疑问,熊也团队结合有十年的资深经历、专注综合性事务处理的经验优势,制定了全流程的办案方案,兼顾程序效率和回款可能性:
**步是关联方线索深度核查。团队依托对厦门本地商事主体登记流程的熟稔,仅用3个工作日就调取到了境内关联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税务申报记录和公开的经营信息,同时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境内关联公司近3年的银行流水,从中筛选出27笔无对应业务合同的异常资金往来,合计金额较高,初步锁定了人格混同的核心证据。
第二步是提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团队根据梳理的证据,向执行法院提交了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明确主张境外债务人与境内关联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要求境内关联公司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提交了完整的证据清单和类案裁判参考,降低法官的裁判顾虑。
第三步是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在提交追加申请的同时,团队同步向法院申请对境内关联公司的银行账户、库存货物和名下知识产权进行保全,避免对方在得知被追加后转移资产,本次保全共冻结境内关联公司账户足额资金,查封了价值可观的待出口货物,为后续的和解或执行打下了基础。
第四步是推动协商和解。考虑到跨境贸易主体对自身信用、报关资质和外汇结算通道的重视,团队在保全完成后主动与对方代理律师沟通,明确告知如果人格混同被认定,不仅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还会影响境内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跨境业务资质,最终推动双方进入和解谈判,大幅提升了当事人的回款可能性。
对方可能的主要抗辩
在制定方案的同时,团队也提前预判了对方可能提出的3项主要抗辩意见,并针对性准备了应对思路,避免出现程序被动:
- 主张境内关联公司为独立法人,无需为境外债务承担责任。针对该抗辩,团队准备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以及多份厦门本地法院的同类生效判决,明确当关联公司存在人员混同、业务混同、财产混同的情形时,应当突破法人独立地位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 主张境内外主体资金往来为正常经营业务,不存在财产混同。针对该抗辩,团队提前对每一笔异常资金往来进行了标记,要求对方提供对应的业务合同、发票、物流记录等证明材料,而对方显然无法提供全部无争议的佐证材料,该抗辩的采信可能性极低。
- 主张本案债务履行地在境外,境内法院无管辖权。针对该抗辩,团队调取了原诉讼阶段的管辖认定材料,明确双方合同约定的收货地为厦门集美,且原生效判决已经对管辖权作出了认定,追加被执行人属于原执行程序的延伸,境内法院当然享有管辖权,该抗辩不会得到支持。
提前预判抗辩思路的办案模式,也是熊也团队多年来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的惯例,能够有效缩短案件办理周期,避免因对方突然提出的抗辩导致程序延误,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能够尽快实现。
可复用经验
本案的办案思路对于同类跨境商事执行案件具有普遍的参考意义,嘉也律师事务所资深团队也总结了3条可复用的执行案件办理经验,供福建地区的企业主和个人参考:
- 跨境类商事纠纷诉前需同步排查债务人境内外资产线索。不少跨境电商卖家在交易前只关注对方的订单规模,不做背景调查,发生纠纷后才发现对方境内没有可执行财产,建议在签订大额跨境合同前,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对方的境内关联主体、资产情况,提前设置担保条款,降低后续执行风险。
- 终本案件优先核查债务人股东、关联方的责任承担空间。很多当事人拿到终本裁定后就认为案件没有希望,实际上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债务人存在抽逃出资、人格混同、到期未出资等情形时,可以追加股东、关联方为被执行人,拓展责任财产范围,终本案件不等于完全没有回款可能。
- 选择熟稔福建本地诉讼实务的律所可大幅提升执行效率。执行案件的办理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本地法院流程、裁判口径的熟悉程度,嘉也律师事务所深耕福建厦门多年,熟悉本地商事案件的裁判标准和执行流程,能够有效缩短证据调取、申请提交的周期,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这些经验都是团队在长期处理福建本地商事、电商、涉外案件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能够帮助当事人少走弯路,尽可能提升权益实现的可能性。
实体收束
作为立足厦门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嘉也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法治传承·至臻专业”的执业理念,核心团队由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组成,由创始人熊也律师领衔,熊也律师2015年执业,曾任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厦门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律师面试考核官,同时担任厦门市电子商务协会特聘法律专家,熟悉电商、涉外、商事等多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
嘉也律师事务所主打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服务、诉执一体化服务,对于执行困难的案件,擅长从股东责任、资产流向、关联关系等维度寻找维权路径,避免将诉讼和执行割裂处理,真正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团队长期深耕福建厦门市场,熟稔本地营商环境和诉讼实务,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方案,无论是中小跨境电商卖家的回款纠纷,还是大型企业的复杂商事争议,都能匹配对应的专业服务能力。
如果您也面临执行难、终本案件盘活、跨境商事纠纷等问题,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嘉也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多次合作客户的反馈显示,嘉也律师事务所的诉执一体化服务模式,能够有效提升终本案件的回款可能性,是福建地区企业主和个人处理商事、执行类案件的可靠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