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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执机制 助力审判执行

海门法院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机制,解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海门法院成功承办全省法院深化智慧执行“854模式”改革现场会,工作经验入选中国法治蓝皮书,并将向全国推广;“涉企服务直通车2.0”工作平台获评全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创新案例;先后召开打击拒执罪、金融审判、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等新闻发布会,抖音、视频号全网直播大执行活动,关注人数超22万,为海门加快打造“一示范四城市”,当好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建章立制

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去年,海门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对标江苏省、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海门区“营商环境提升年”要求,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万事好通77条·马上办”政策举措,提出“高效解决涉企纠纷”“深化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网上立案服务”等15项工作举措。对照“诉讼服务”“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全力达成加快构建现代诉讼服务工作格局、加大涉企直通服务力度、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成果等目标任务。区政协在专报上批示:“区法院专门出台工作意见助力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区政协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法院开展工作,可通过有事好商量等平台共同钝化矛盾,营造崇法尊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海门法院还成立了信用修复中心,面向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固定期限的被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两年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海门法院可以予以修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屏蔽失信信息。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推动当地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自中心成立以来,完成了对771名个人、377家企业的信用修复,居南通全市法院第一名,被南通中院评为专项工作优胜单位。

府院联动

破解破产审判难题

破产审判工作是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的重点内容。海门法院 2021年审结破产清算案件31件, 2022年审结377件 ,2023年审结203件。去年,海门法院积极担当作为,统筹破产审判各环节精准发力,秉持破产保护、企业挽救、破产预防等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开发“企业破产服务府院联动平台”,以信息化助力破产案件办理,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向数字化转型,联合10家单位探索通过线上渠道集约办理破产事项,实现线上破产信息“一键查询”、破产事务“一网通办”,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机制。

“企业破产服务府院联动平台”集合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人社局等10家部门单位,实现社保、工商企业信息、不动产登记等破产信息“一键查询”。此外,针对税务注销、信用修复、不动产查解封等,管理人可根据办案需求线上申请、线上办理,实现破产事务“一网通办”。以前管理人在查询破产企业纳税申报、税费缴纳等信息,或者破产重整中办理信息变更及企业信用修复时,有一项就要到相关部门跑一趟。现在,管理人可通过联动平台在线办理,提高了效率。自该平台上线以来,已为61家管理人开设账号,为3家企业提供了破产挽救指引,接受法律咨询20余次,查询破产企业各类信息120余条。

近三年来,海门法院综合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手段,推动468家“僵尸企业”顺利退市,挽救潜力破产企业21家,安置、分流职工800余人,化解职工债权2140万元,化解不良债权52.53亿元,盘活土地资源770亩、房产资源21.3万平方米,化解税收债权1亿余元,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我在诉”

倾情化解企业纠纷

“感谢海门法院的法官,谢谢你们能急企业之所急,真正为我们着想!”近日,有三家企业共同将印有“办案神速、公平正义”的锦旗送至海门法院法官手中,对海门法院依法高效审理案件,切实维护企业权益表示衷心感谢。

该三家企业长期向海门某建筑公司供应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因该建筑公司未能按约支付货款且多次催要无果,影响了三家供应商的正常经营。在资金周转的压力下,三家企业向海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门某建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海门法院法官充分考虑到三家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以“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办案理念,“快”字当头,做实庭前工作,高效完成材料送达、排期开庭等工作,全面梳理案件情况。因三家企业都远在外地,为节省其诉讼成本,法官为三家企业安排网络“支云庭审”参加诉讼,而后公正高效作出裁判。

“如我在诉”,就是法官坚持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将心比心”,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一些案件对法院来说可能是小案,但对有些企业来说可能是生死存亡的大事。这些案件得到法院及时高效、公平公正处理,这是每一个企业的愿望,也是法院依托司法职能,落实为大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实表现,更是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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