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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2355人享防贫综合保障

据市农业农村局统计,今年1~5月,我市已有1081人次受益于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享受住院费用补助、住院生活补助等近12.9万元,切实减轻医疗负担。

 

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的参保对象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除外),以及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等。今年,该保障参保费用为330元/人,我市财政和泰州市财政按照75%、25%的分担比例共同负担,确保应保尽保,全市共有2355名困难群众免费享有该保障。

据介绍,居民防贫综合保障主要包含人身健康险、家庭财产险、基金救助三项内容,通过保险理赔和基金救助双重保障,最大程度上解决保障对象因疾病、灾害、就学、危房改造或公共事件、意外事故等导致的家庭收入骤降、支出骤增等困难,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近年来,我市每年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居民防贫综合保障参保手续。2025年,2476名参保对象中,1638人次享受人身健康险给予的住院费用补助、住院生活补助等共计45.1万元;9人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家具家电等受损,获得家庭财产险赔付12万余元;63人因就学享受基金救助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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