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杠杆作用,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为重点,不断创新优化服务,增加贷款扶持额度,积极鼓励、帮助、解决创业者初期和发展壮大期经常出现的资金不足难题,有效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作用。截至9月底,怀远县本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83.38万元,本年新增126笔创业担保贷款16230.4万元,季末未解除还贷笔数568笔,季末在贷款余额47149.4万元(其中个人贷款在贷余额6561.4万元,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在贷40588万元)。
一是积极落实担保贷款政策。县财政局会同县人社局部署落实上级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要求,规范内部程序,使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化、程序化、贷款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衔接和沟通,加快工作进度,缩短贷款时限。
二是强化担保贷款贷前调查。严把贷前审核关,化解和防范贷款风险,与县人社局进行贷前调查走访,不走过场,不徇私情。同时,建立贷款受理、审核、审查分工负责制,力求做到“严、细、准”,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三是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向经办银行传达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最新要求,合作双方及时优化工作举措,快速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
四是严格普惠金融资金管理。按季度统计创业担保贷款情况、拨付贴息资金,根据直达资金管理程序,及时将贴息支出数据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持续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监管,实时掌握贷款发放进度和财政贴息资金使用动态。
五是加强贷后调查回访。为了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用得好,县财政局督促经办银行加强对贷款户的贷后回访工作,详细了解创业者的贷款资金用途、经营状况、带动就业情况、到期还贷能力等情况,不仅及时掌握了贷款创业人员的经营状况、贷款使用情况,为按时回收贷款打好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