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张云 通讯员 张涛)1月8日上午,屋外寒风凛冽,宿城区双庄街道牌坊片区房屋搬迁指挥部里却暖意融融、热闹非凡,几位市民正拿着房票选房。
“我家原有的自建房面积接近300平方米,正好申请了3张房票,父母家、弟弟家和我家一家一张,我们选择了新城荷畔小区同一幢楼的3套房子,一家人不分开,但又有独立的生活空间,感觉特别好。”双庄街道牌坊社区苗姚组搬迁户李常浩满意地说,“新房子周围交通便捷,附近有宿迁木渎实验学校,距离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也很近,我们一家人都非常高兴。”
“我们提供了新城名府、新城荷畔两个小区的优质房源供牌坊社区搬迁户选择,目前,已有94套房子被选定,群众选房热情非常高。”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陆帆说。
一个征收项目启动时,老百姓最关心自己的“安置项目”。以往,如果被征收的房屋是“老破小”,获得的补偿款少,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后,购买市场商品房会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选择实物安置,只能在限定的安置房项目中购房,区位、配套设施等未必可以达到被征收人的安置预期目标。这些“征收”难题如何破解?如何最大程度让群众满意?
为了不断优化征收安置方式,确保群众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2023年10月,《宿迁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紧贴群众需求,拓宽征收安置渠道。
“所谓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量化后,各征收部门将货币补偿量化金额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施房票安置政策,多管齐下,实现了边征收、边安置、边购房、边入住,缩短了群众等房的时间,解决了群众货币安置市场购房无优惠、实物安置区位固定的难题,让广大群众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心仪房”。
据介绍,房票安置突破了房屋性质的限制,房票安置购房不仅可以购买住宅,还可以购买公寓等其他类型的房屋;房票安置购房不局限于购买原征收房屋所在区的新建商品房,还可以跨区购房;房票不仅可以由被征收人本人使用,也可以由家庭成员共用购房,还可以转让、赠与,增强了流通性。
值得关注的是,房票安置还有“三重实惠”:企业让利,房票购房时开发企业在现行市场化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给予10%以内让利;政府奖励,房票购房后,购房人最高可以获得房票使用金额10%的奖励资金;优惠共享,除了开发企业让利和政府奖励,房票购房人还可以享受税收、公积金等优惠政策,新购房屋交付前,原被征收房屋所在学区入学资格仍可保留。
“房票安置让群众非常满意,牌坊社区居民搬迁的意愿非常积极。”宿城区双庄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陈磊说,“我们将继续服务好街道其他的搬迁居民,让大家都能住上自己喜欢的房子。”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房票超千张。为进一步放大房票安置政策综合效应,2024年10月,宿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票通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征迁、搬迁、改造项目均优先推行房票安置政策,被征迁、搬迁、改造家庭的成员(配偶、父母、子女)持有多张房票的,票面金额可以并用,购房按份共有。同时,房票支持一次转让或赠与,征迁、搬迁、改造项目涉及的居民使用安置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参与房票通兑的商品房项目中购房,享受优惠,并可以申请房票购房政府补贴,补贴比例按《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通知》还新增了无房居民房票购房方式,有意愿在我市购房的无房居民,向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申请,出具购房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无房证明即视为房票购房凭证,购买参与房票通兑商品房项目中的房源,可享受在现行市场化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由开发企业再让利政策。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人性化安置,让被征收人买得起房、住得上房,切实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