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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出台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杨梦倩)《台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浙江省首部专门针对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标志着台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台州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干旱灾害频发。同时,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增多,抗旱防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等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需求日益迫切。

目前,台州已是全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模最大的地市之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政府主导地位不够突出、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作业启动和区域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基层作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提供制度性保障。

《办法》立法始于2024年,2025年初被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起草过程中,市气象局会同市司法局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12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采取“小快灵”立法形式,共十八条,重点明确了四方面内容,分别是强化政府主导,明晰市、县两级政府及气象、发改、公安等部门职责;规范作业实施,明确五类可启动作业的情形,健全部门会商和区域协同机制;严管作业安全,明确作业点布点、用地保障及设施保护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与科技创新,保障作业人员补助,鼓励新技术研发应用。

《办法》正式实施后,将为台州市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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