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

首页>地方频道>铜陵>要闻

铜陵市医保改革显成效

  今年7月1日起,《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正式实施,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了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12月28日,铜陵市医保局就全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据悉,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按照保障基本、平稳过渡、协同联动、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持续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主要内容包括改革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和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在改革个人账户使用管理方面:职工医保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每人每月70元,今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等4类费用。在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方面: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市域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线800元,一级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分别为60%、55%、50%,退休职工分别为65%、60%、55%,封顶线2000元。

  自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截至12月底铜陵市累计共有3.04万名职工通过门诊共济享受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待遇,其中政策范围内费用2736.85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38.24万元。

  下一步,该市医保局将认真研究、吸收采纳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享受更高品质的医疗保障待遇。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16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