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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破坏气象探测设施案件

本报讯 近日,县气象局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破坏气象探测设施案件,执法过程严谨规范、文明公正。通过行政执法,有力保护了气象探测设施。

此前,县气象局工作人员巡检时发现羊寨镇大西村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的雨量筒丢失。经调取监控,确认系人为盗窃后,立即报警。今年5月6日,盗窃当事人主动向羊寨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其于4月23日盗窃雨量筒并变卖的事实,导致该气象设施无法追回。案件随后依法由公安部门移交至县气象局办理。

案件移交后,县气象局依法立案调查,确认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基础上,经集体审议,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元,并责令赔偿相关损失。

当事人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积极配合执法。今年7月23日,当事人购置全新雨量筒用于赔偿损失,并缴纳了罚款。至此,行政处罚决定全部执行到位,案件顺利结案。

此案件的顺利办结,不仅挽回了损失,更彰显县气象局以法律手段保护气象探测设施的决心,为处理类似破坏气象探测设施案件提供了经验,并对破坏气象设施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效果和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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