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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下调0.03元

   据安庆新闻网报道,6月7日,记者从安庆供水集团了解到,自2017年6月1日起,水费代收费用中的公用事业附加全部停止征收。自此,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用水、工业用水及特种用水价格将下调。

  据悉,此次调整是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综[2017]312号)要求,停征水费代收费用中的公用事业附加。水费到户价中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用水及工业用水含公用事业附加每立方米0.03元,特种用水含公用事业附加每立方米0.06元,自2017年6月1日起全部停止征收。

  水费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一、二、三级阶梯水量到户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2.65元、3.31元和3.97元。行政事业用水、经营用水到户价为每立方米3.33元,特种用水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5.23元。

  此外,由于工业用水的垃圾处理费,由每月用水量的多少核定每立方米的收取价格,所以到户价也根据用水量多少有所不同:一、月用水量小于3千立方米(含)的部分,按每立方米0.20元收取,到户价为每立方米3.33元;二、月用水量大于3千立方米小于5千立方米(含)的部分,按每立方米0.10元收取,到户价为每立方米3.23元;三、月用水量大于5千立方米小于1万立方米(含)的部分,按每立方米0.05元收取,到户价为每立方米3.18元;四、月用水量大于1万立方米的部分,免收垃圾处理费,到户价为每立方米3.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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