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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将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49号)要求,相城区即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据了解,经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居住地为相城区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领补贴。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包含“喘息服务”“日托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或按次计算)等。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参与补贴项目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不得折现,仅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购买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补贴金额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自付金额的50%、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不含押金、会员费)自付金额的40%进行折扣,累计不超过每月8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目前征集活动正在进行中。参加机构征集审核通过后,机构将所提供的养老服务项目收费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市民即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对于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经相城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民政通”自动发放电子消费券,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自行选择相关机构提供服务,结算时采用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进行抵扣。

各位市民可在工作日(9:00-11:00,13:30-17:00)时间段内拨打相应电话进行咨询。相城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8518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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