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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新规速递|防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2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支持现金支付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保证现金支付顺畅。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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