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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DRG支付特病单议保障医保基金

为促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开展,做好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清算,根据市医保局要求,来安县医保局突出“四精”,扎实开展了2023年度DRG付费特病单议病例评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精心组织准备。根据要求,该局及时对县域内DRG特病单议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任务分解、精心准备,就特病单议范围、细节、要点等内容,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指导,保障医疗机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能够将病例有效申请,及时报送纸质病历,并对纸质病历进行统一接收、存放管理,确保2023年度特病单议病历评审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精准报送病例。特病单议是按照DRG点数付费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对费用差异过大等特殊病例通过医保专家集体讨论评审认定核准点数或认定存在不合理治疗的方法,既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又能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开展新技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滁州市特病单议病历审核办法、特病单议病历审核说明、特病单议会议流程等要求,有关医疗机构共申报符合特病单议病例220份。

精细开展评审。为保障DRG特病单议工作规范开展,县医保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了定远县医疗、医保方面专家,重点围绕“四个是否”,即主诊断是否正确、手术是否正确、入组是否正确、主诊疗是否合理,对医疗机构报送的纸质高倍率病历,逐一进行了严格评审,给出评审结果并记录,通过专家专业化评审、高水平评判,高质量完成了2023年度特病单议病例评审工作。

精确运用结果。本次评审的220份高倍率病历中,评审通过214份,特病单议病历通过率为97.27%,未通过6份,未通过率为2.73%。对认定符合要求的特病单议病例,纳入按项目折合成点数进行结算,对认定不符合要求的特病单议病例,按原分组进行结算,不再进行点数追加。同时,对少数病历中不符合医保报销政策行为,核减医保基金1.76万元。本次评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现场反馈、违规费用现场核减、整改要求现场提出,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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