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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实施两周年。3月21日、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率执法检查组前往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天宁区,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检查了市犬只留检所、金健宠物医院、常州美多格宠物医院汉江分院等“一站式”犬只服务点,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机构的日常运行管理情况,检查了天逸城小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和物业履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养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各方意见建议。
  从检查情况来看,自《条例》实施以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犬只登记、免疫制度,推进落实禁养犬目录、大型犬标准识别和分区管理等措施,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管理成效明显。但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辖区内犬只数量分布情况掌握不细、养犬管理未形成有效闭环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充分认识规范养犬管理和加强犬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健全完善养犬管理的制度体系,大力加强技防技管手段建设;要推动辖市区、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压实部门责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使养犬管理工作更加有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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