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安徽频道当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决定》共17条,为安徽省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奠定法治基础。在明晰未来产业的界定上,《决定》明确未来产业是指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并存的前瞻性新兴产业。
鉴于未来产业涉及很多行业领域,立法内容突出加强前瞻性谋划布局和政策引导。《决定》规定,明确应当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前瞻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分类推进、开放协作的发展原则;明确聚焦七大重点领域及方向,以及大科学装置催生的新兴产业。同时要求,根据新技术新趋势进行动态调整、梯次培育;引导各地差异化、特色化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推进集聚集群化发展。
为支持原创技术策源、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协同发力,《决定》规定,注重发挥战略科技力量作用,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原创成果供给;支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龙头企业创新引领,培育融通发展的未来产业企业梯队;推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协同创新,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
针对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点,《决定》规定,加强应用场景保障,以场景应用牵引未来技术迭代升级、未来产品成熟定型和未来产业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人才要素保障,建立完善未来产业人才保障和激励制度;加强资金要素保障,构建支持未来产业全链条发展的耐心资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