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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全覆盖”诠释宣城医保DRG点数付费改革“亮点”

  作为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城市,宣城医保坚持不断探索、积极完善、立足实际,在深化改革互联衔接中增强推进改革能力,用“三个全覆盖”诠释点数付费试点改革“亮点”工作。

  一是实现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全覆盖。支付方式改革启动以来,宣城医保“两条腿”走路,职工医保进行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付费的同时,城乡居民同步实行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付费,让全市全体参保人员享受改革的红利政策,覆盖全市全体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是实现市域内住院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付费,宣城医保立足全市实际,全盘综合考量,同时也为了总额预算管理能更顺利的开展,将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涵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点数付费管理,做到覆盖全市所有有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是实现DRG病组对住院诊断病组全覆盖。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技术标准,通过提取全市有参保人员住院业务的92家定点医疗机构2017年以来三年半的70余万条出院数据,进行历史数据比对、整合、质控分析、校正、完善和分组测算,基于CHS-DRG分组规范,建立宣城市DRG分组体系,其中稳定组633组,不稳定组283组,覆盖全市现有疾病诊断的全部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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