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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出台28条“硬核”举措,为民营经济撑腰鼓劲

  开局“十四五”,马鞍山市民营经济发展吹响“冲锋号”。

  6月8日,在全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命名暨推进“十四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民营企业家们收到了一份干货满满的政策“大礼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瞄准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围绕搭平台、优环境、强服务等方面提出了28条“硬核”举措,让广大民企倍感温暖与振奋,倍增信心与动力。

  没有民营经济开好局,就没有全市经济开新局。

  在迈进“十四五”、阔步新征程的关键节点,《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民营经济实体数量达到25万户,规上工业企业达到1500家以上,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达到60%以上,实现民营经济上台阶、总量质量双提升。

  激发创意热情 集聚要素资源——

  真金白银支持民营企业

  为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聚焦民企发展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出真招实措,拿出“真金白银”,回应了所需所盼。

  为进一步激发创意热情,《实施细则》提出,市与县区两级政府每季度(省级开发区每月)举办创意会,定期开展民营企业创意方案征集活动,形成“创意库”,并将“创意库”、创意会征集的创意创新方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项目、平台、园区。同时,健全“双创”孵化机制,完善“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链,打造“马上创业”品牌,发现引进一批优质创业项目。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双招双引”,推行国企子公司混改,引入民营知名投资机构参股,挖掘培育地方“独角兽”企业。

  破解“融资难”“负担重”“人才缺”等痛点难点问题,马鞍山市仍将不遗余力。

  《实施细则》提出,将加大用地保障,对符合政策的民营企业,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预审、及时报批、优先供地,推广“标准地”改革试点至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全覆盖。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将加大人才重点工程申报兑现支持力度,推进马鞍山产业学院建设,定向培养更多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同时,整合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搭建“马鞍山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降低“税源贷”等政策性贷款门槛,引导金融机构推广“科创贷”“政采贷”等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采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马鞍山市将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加大扶持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

  真抓实干做强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民营经济兴则全局兴。助力民营企业不断做强做优,是《实施细则》制定出台的重要初衷。

  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成长,马鞍山市将推动企业上规升级,对首次新增为规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上的,分年度给予企业总额10万元奖励,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搭建创新赋能平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四链合一”,组织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园区“双进”活动。

  马鞍山市还将大力推进智能装备和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评选一批市级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改造,按照认定类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方面,马鞍山市将加大对民营企业研发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扶持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一座城市尊重、鼓励、关爱企业家,这座城市的经济才会有动力和活力。

  《实施细则》鲜明提出,要尊重企业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企业荣誉感。其中,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由市委、市政府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发挥马鞍山企业家学院作用,为民营企业家及高管提供常态化培训服务,每年组织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开展体悟实训。此外,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企业家俱乐部),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及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开放会议室,为企业提供洽谈、研讨、签约、联谊及远程视频等免费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马鞍山市还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市委、市政府各类涉企会议可将重点的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参会单位,开辟政策信息“直通车”,充分赋予知情权、发言权。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共性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应及时回复。

  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

  真心实意对待民营企业

  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从“自己人”的立场出发,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环境。

  马鞍山市牢固树立“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事”的服务理念,通过打造一流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放开手脚、轻装上阵。

  马鞍山市将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100条(3.0版)》,围绕市场主体“痛点”“难点”“堵点”,推行全生命周期服务,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减跑动。同时,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领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行“容缺受理”,实施关键重大项目“定制化”审批,推出全流程审批服务。建立项目服务专员机制,为重大项目建设方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实现“标准地”项目出让拿地即开工常态化,探索“信用+承诺”建设项目绿色直通审批模式试点。

  马鞍山市还将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完善健全问题受理、综合研判、协同处置、多方监督的全链条处理机制,到问题现场推动问题解决。落实“企业家接待日”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与企业家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渠道。建立“政策专员”专家服务库、企业诉求信息库、服务企业顾问团。

  “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实施细则》提出,要完善市、县区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常态化机制,从严整治影响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精准执纪执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记者 刘挺 通讯员 赵文翔 何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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