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马鞍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9月——11月,马鞍山市将根据部署,全面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据悉,单位清查的对象是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通过清查工作,摸清马鞍山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马鞍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各级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准确发放各类普查表,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普查培训和普查登记等工作奠定基础。
清查期间,普查员将使用手持电子终端(PAD)对所辖普查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普查对象应当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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