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惠民优居八条举措(试行)》,宣布自4月30日起实施一系列公积金使用优化政策。
从政策内容看,新发布的住房公积金八条举措涉及上调租房提取额度、放宽购房提取范围、优化认房认贷标准、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由缴存等多项内容,覆盖面广、改革力度大,进一步满足了缴存职工的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
在提取政策方面,新政不仅上调了租房提取额度、放宽了购房提取范围,更优化调整了购房提取频次和贷款提取频次。明确租房提取额度由原先的2000元/月·人上调至2500元/月·人。在购房提取频次上,购房5年内,可每年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购房超过5年且从未办理购房提取的,允许办理一次购房提取,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5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在还贷提取上更是可以自由选择按季、按年或签约按月转账等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首次将住房更新改造列入提取范围,规定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或月缴存额大于还款额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对持有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实施更新改造,购房3年内、或购房超过3年且房龄在15年以上的,可按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办理一次提取,每套最高限额25万元。
在首付比例上,新政也作出调整,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15%。此外,新政明确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由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在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范围内,可自主确定缴存基数,自由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存,允许一次性补缴。
业内人士表示,住房公积金惠民优居八条举措实施后,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已拓展到居民住房消费“租、购、改、换”等各个环节,让公积金使用更容易形成家庭资金合力,唤醒“沉睡资金”,托起更多百姓的安居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