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李蔼媚 黄雪宁)如何能既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不让养殖户遭受重大损失?看着养殖场内的26头生猪,温岭法院新河法庭的执行干警决定,采用“活查封”的方式解决场主的债务难题。
陶某与王某曾合伙经营养猪场。2022年陶某退伙,王某需支付其20万元并出具借条,但此后款项久拖未付。案件经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虽查封了王某名下车辆,但远不足以清偿债务。
转机出现在今年2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找到了王某经营的养殖场——现场存栏有相当数量的大白猪、小猪崽及母猪。若简单地对生猪进行查封、变卖,虽能部分实现债权,却可能让养殖户血本无归,生猪因处置不当也可能贬值。
执行干警深入猪栏,逐头核查生猪数量、月龄、健康状况,全面评估养殖场经营现状。经细致调查和研判,他们决定采取“活封”的方案:对已达标可出栏的大猪,进行查封并准备变卖;对用于育种的老母猪和仍需生长的小猪,则在法院监督下允许被执行人继续饲养,待小猪达到出栏标准后再行处置。
随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协商,就还款计划、生猪售卖时机、交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最终,在法院主持下,通过对其中26头生猪进行“活封”,既确保了债权实现的可预期性,也保障了养殖户的基本经营空间,使这批生猪得以在监管下继续创造价值。
近年来,温岭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践行善意文明理念,不断探索灵活务实的财产处置方式。2025年,该院适用“活封活扣”措施达30次,平衡执行力度与保护生产力,力求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