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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前一段时间很火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让“检察院”这个群体借此捞了一大把的粉丝,不畏强权、坚决守护人民利益的正义形象深入人心。

  今年7月底,庆元县检察院办了一件大事。让大家翘首期盼的丽水市首例“公对公”行政公益诉讼案胜利告捷。

  记者从庆元县检察院获悉,从7月1日开始实施诉前监督程序到7月28日庆元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亲自送上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的书面回函,该检察院仅仅用了二十多天的时间,就办结了全市首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

  三家企业拖欠国有资产长达11年

  今年6月底,庆元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三家企业于2006年分别受让取得位于庆元县北门工业园区工业用地一块,总面积为55.45亩,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77.71万元。可是拖延至今,三家企业尚有土地出让金23.71万元仍未缴纳。其中,两家企业各拖欠10万余元,另一家企业拖欠2万余元。

  县检察院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

  了解到这一线索后,庆元县检察院立即向丽水市检察院做了专门汇报,过孟超检察长明确下达指示“紧紧抓住两法修改的有利契机,聚力检察监督职能,主动作为,打响全市公益诉讼第一枪。”

  7月1日,庆元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实施诉前监督程序,正式向庆元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向三家企业追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监督走访 坚决追缴国有资产

  庆元县检察院在向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后,联合其相关负责人走访这三家企业,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经过摸底发现,三家企业经营状态良好,均有偿还能力。但是追缴起来依然遇到了诸多阻碍。由于前期受让工业用地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让这三家企业想从中投机取巧,蒙混过关。其中一家企业贷款2000万元,千方百计跟执行人员拖延,甚至打算延期至8月底还清。另一家企业,经过11年的发展,经营主体都已经发生了变更,如果不及时追缴,今后追缴将更加困难。

  面对这种情况,庆元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多次到现场对三家企业进行说服,告知企业拖欠国有资产的严重后果,说明利害关系。并始终保持对追缴情况的跟进监督,及时掌握双方协商情况、企业筹款进程等动态。

  庆元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仪俊甚至还约谈管委会负责人,在介绍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的同时,要求管委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国有资产追缴工作,争取将案件解决在法院诉讼前这一步。

  经过努力,终于在7月底完成了国有资产的全部追缴,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还专门到庆元县人民检察院送达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书面回函,回函中写道:“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在你们的督促建议和指导下,三家企业拖欠长达十年之久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已经全部收缴。有行政公益诉讼这把“利剑”,也给我们注入了底气,壮了胆量,促使我们今后更加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至此,全市首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件在短短20余日内成功办结。

  这一案件的胜利办结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效果。这也意味着丽水市的公益诉讼已由理论层面落到了实践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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