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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将建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

   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将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

  所谓地下管廊,指的是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据了解,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到2020年建成100公里

  《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其中市区75公里,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初步建立城市片区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协调发展的格局。

  到2030年,全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0公里,其中市区计划建设150公里,逐步形成连片成网的环状管廊体系,地下综合管廊发挥规模效应,城市“马路拉链”“蜘蛛网”问题得到明显改变,主要街区地面景观明显好转,地下管线应急救灾、安全运营水平明显提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地下管廊实行有偿使用

  为实现总体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八项工作重点,包括加快规划编制、明确重点区域、落实入廊政策、创新融资模式、严格建设标准、确保质量安全、强化运营管理、实行有偿使用。

  在2017年12月份前,我市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完成城市地下管廊综合规划编制,并将规划成果报同级政府批准。

  从2017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改造)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安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提高综合管廊配建率。

  据了解,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要投入相当大的建设资金,还要面临运营维护的费用。

  为此,《实施意见》也提出了管廊建设要创新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按照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等基本原则,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投资补贴、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市地下管廊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和发行专项金融债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企业发行企业可续期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增强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要实行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入廊管线权属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单位缴纳入廊费,向运营维护单位缴纳日常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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