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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信访部门成功处置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内弟以后的生活和康复终于有了基本保障……"4月底,韦昌宇拿到了内弟陈开武的人身损害赔偿前期款项,共计14万元,剩余款项将在近期陆续到位。通过台州市信访局的努力,这起历时一年多的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终于案结事了。

  意外受伤 无处索赔

  去年4月25日,来自贵州省长顺县营盘乡的韦昌宇走进市信访局接待大厅,反映内弟陈开武海上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事情得从2015年12月19日说起。受雇在台州籍海运船务工的陈开武在舟山海域作业时,被船上断裂的钢绳砸伤昏迷,随后送往舟山医院治疗。期间,船老板及合伙人垫付了9.4万元救治费用。

  去年3月17日出院后,陈开武出现明显的失忆、智力下降以及沟通交流障碍等问题。为解决内弟的后续治疗及康复费用,韦昌宇多次联系船东及合伙人未果,只打听到船东是临海人冯某和路桥人梁某。无处索赔的他把希望放在台州市信访局。

  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接访人员发现这起纠纷并不简单:受害人户籍在贵州,船东及合伙人为台州籍,事发海域为舟山管辖,属于三跨三分离事项;要素信息不全,船东信息、船只类型、注册信息等情况均不清楚;事发证据不充分,陈开武存在沟通障碍,无法述清事发经过,不能提供用工协议,法律责任主体无法确定。

  韦昌宇的维权之路并不轻松。

  积极作为 获取信任

  尽管该事项属于法定途径解决情形,但若简单告知信访不予受理,势必增加受害人维权成本,可能衍生出更复杂的信访矛盾,成为新的积案。为此,市信访局立即启动复杂事项会商研判机制,决定帮助解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

  市信访局一方面联系台州海事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查找船东冯某的相关信息,显示无船只登记信息,初步判断为"三无"船只。另一方面联系公安机关,查找冯某户籍所在乡镇,通过调查得知股东不详,涉事船只之前在福建福鼎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边防检查站查扣,人员暂时联系不到。

  市信访局将上述情况通过书面反馈给韦昌宇,并进一步固定了部分船东身份信息,初步确定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告知韦昌宇诉求解决的法定渠道。

  信访部门的积极作为,得到了韦昌宇的充分信任,"我们愿意支持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

  诉讼支撑 案结事了

  将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解决到位是信访部门职责所系。市信访局发挥驻点律师"法律明白人"和"独立第三方"角色作用,在前期调查基础上,和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驻点律师一起,帮助韦昌宇梳理、分析问题纠纷的关键环节,引入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做到司法处置之前。

  在驻点律师的指导下,韦昌宇全面整理出舟山医院就诊住院记录、医疗票据等重要材料,并取得与船东及合伙人协商赔偿问题时的相关录音证据。去年6月,台州学院司法鉴定所对陈开武伤残等级及意外伤害因果关系进行了司法鉴定。据此,形成完整损害赔偿证据链。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解,最终确定除医疗费用外,一次性赔偿18万元,由5名股东共同承担。不过,因合伙人内部原因,赔偿款项一直未支付到位,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决定启动诉讼程序。

  去年9月,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向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递交了民事诉状。法院及时受理立案,并在诉讼过程中将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另追加其余3人为共同被告。今年1月,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作出民事判决,5名被告共同承担陈开武海上人身损害赔偿金27.31万元。3月,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并对5名被告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记者从韦昌宇处获悉,前期14万元执行款项已到账,剩余款项将在近期陆续到位。

  "通过引导和启动司法诉讼程序,让涉诉问题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可以让群众少走'弯路',也避免陷入信访资源消耗困境,增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法治意识。"市信访局接访处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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