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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立案查处汽车消费领域违法案件132件 移送公安机关3件

   小汽车走进千家万户,但伴随着汽车消费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虚假宣传、附加不合理条件、商业贿赂、侵犯消费者权益……今年7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强势介入汽车消费领域监管,有效破除了汽车消费领域的多种行业潜规则。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汽车消费领域违法案件132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3件,涉案金额1065万元,合计罚没款201万元。

  摸排调研,专案专办
  经过近一个月的摸排,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掌握了我市汽车消费领域中销售企业、维修企业、配件生产销售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以及部分4S店虚构车型、紧俏车型、保险代理费用入账方式、按揭操作模式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拟定专项执法方案。
  “汽车消费领域的案件查办具有一定的类同性和复杂性。”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此该局指导各地办案机构抽调办案骨干组成10个汽车消费领域执法专案组,并对专案组成员进行短期培训,提升汽车消费领域的办案能力。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将汽车4S店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将4S店分为展厅、财务室、配件仓库等3大区域。在执法检查时,3组执法人员各自负责一块区域进行击破。通过划分区域办案模式,实现“一点突破”撬动“全案突破”的目的。
  在执法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对专案组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各专案组在检查执法时,对多店的同一业主或同一品牌的4S店选择同一时间执法,防止当事人串通消除违法证据,同时有选择地进行交叉办案,从而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防止人情案的发生。
  多方调查取证,高效办案
  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霸王条款、商业诋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汽车消费领域的六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此为重点,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全链条整治,查处系列大要案。
  某汽车4S店因发布突出自身产品部分优势、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广告,被罚款3.5万元;两家汽车4S店在未告知消费者并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非原厂纯正配件用于汽车选配件加装,“以次充好”被相继查处。面对加价售车行为日趋隐蔽,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借助网监技术引入“企业财务电子数据取证软件”取证固证,查处了路虎揽胜、揽运两款车型的加价行为,涉案金额达700万余元,两家4S店分别被处以罚款7万元、4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还在商业贿赂、违规收费和强制搭售的查处上取得突破。通过财务账目分析企业违法行为,引入第三方税务软件,成功查到企业内部账若干套,立案查处了违规收取“保险手续费”等3起汽车4S店商业贿赂案。
  历年来,汽车消费领域中维修环节中使用以次充好的汽配件现象相对较多。市市场监管局以玉环汽摩配工业园、路桥方林汽车城等汽配市场为重点,开展汽车配件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排查整治,共查获生产销售商标侵权汽配案件58件,以副厂冒充原厂配件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5件。系列假冒伪劣汽配案件的查办,有效地净化了汽配市场。
  诚信体系助力长效监管
  记者了解到,鉴于汽车消费维权服务专业性强、鉴定难、争议大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保委成立了台州市家用汽车消费维权专家库,吸收11名汽车消费领域的行家里手作为专家,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或群体性家用汽车消费纠纷处理工作。
  “专家库为调解家用汽车消费纠纷收集提供客观和专业的依据,并针对家用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或可能给消费者合法造成损害的行为依法开展社会监督。”工作人员介绍。
  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但今后如何巩固?对此,市市场监管局以专项整治成果为基础,开展汽车消费领域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对被处罚的132起汽车消费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予以警示惩戒。对依法依规经营,信用指数较好的经营者,积极引导推荐其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比。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予以严管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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