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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防范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日前,市消安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祥和过节。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消防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供水、供气、物资仓库和通信枢纽等关系民生国计的重要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物流、生产加工场所及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等重要部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行业部门要部署开展一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自查,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提示提醒各部门做好所属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照《加强重点时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好控制室值班值守、消防培训演练等“十五项”措施,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组织错时检查、夜查,用足用好执法手段,确保动态整改、及时清零。

《通知》强调,针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现场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春节前整改到位。要持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户外视频、大型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火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重点科普高层建筑、群租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醒公众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同时,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深入车站、景区入口、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掌握防火基本知识、灭火基本技能和火场逃生基本方法,提高广大群众防、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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