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出台《宿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提高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水平,让医保改革红利更多更好惠及参保群众。
一是职工门诊统筹支出增长。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我市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1-4月,我市参保职工普通门诊结算28233人次,同比增长32.20%;统筹基金支付509.45万元,同比增长35.39%。
二是个账家庭共济范围扩大。由原先只能由参保职工直系亲属绑定扩大到近亲属均可以绑定并使用个人账户。1-4月,职工个账支出3866.77万元,同比增长50.77%。
三是退休人员保障力度增强。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较在职人员低15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1-4月,我市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22.71万元,同比增长7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