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庐阳大队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整治。

交警瑶海大队将印有警示标语的反光标贴贴在过往的电动三、四轮车车身两侧、车尾。
电动三轮车,在农村地区是短途轻量运输的常用工具,也是老年人群体日常出行的首要选择。但是,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操作能力逐渐下降,往往会增加出行风险。针对电动三轮车,合肥警方发布紧急提醒,当前,合肥公安交警部门正在严厉查处。
驾车不让行、违法载人、闯灯……血淋淋的一幕幕,重现着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日前,在合肥市长丰县,许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长丰县水湖镇长新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长新路锦湖巷交口时,丝毫不减速,直接闯红灯通行,与张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对此,合肥公安交警部门正盯紧“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聚焦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等重点路段,以农村地区老年人、重中型货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在“一早一晚”等重点时段,严查严管“三超一疲劳”、农村“双违”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劝导。

巢湖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农村居民家中进行宣传引导和安全提示。
目前,多个大队都在行动。近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庐阳大队在辖区各大重点路口路段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整治,并向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发放《致全市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瑶海大队将印有警示标语的反光标贴,贴在过往的电动三、四轮车车身两侧、车尾;巢湖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农村居民家中,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就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出行进行宣传引导和安全提示。
合肥交警提醒,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作为家人,要做好老人的日常安全叮嘱,鼓励老人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不要骑乘电动三轮车。作为驾驶人,行车中遇到老年人要注意提前礼让,不可随意鸣笛惊吓。广大老年朋友也应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千万别等事故发生才知后悔!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