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

首页>地方频道>衢州>民生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本报讯(记者 余慧娟 通讯员 郑文正) “现在啥都涨价,还好城乡低保标准又提高了。现在我家两个人每月能领到1224元,这钱可是我们家最大的经济来源!”昨日,听说低保标准有所调整,市区低保户王大伯赶到社区咨询。得知低保标准提高了72元,他高兴极了。王大伯夫妻俩都是重度残疾,并无子女,除了低保没有任何收入。王大伯一家从2012年开始享受424元城镇低保金,到2015年提高到612元,低保金每年都在提高。

  12月2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关于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我市2015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30元的40%确定,即每人每月612元,较2014年上调了7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2元的75%确定,即每人每月459元,较2014年上调了70元。新标准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031户6292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57%。截至11月底,今年发放低保金13440万元。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084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