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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想创业,但又舍不得放弃事业单位的"铁饭碗"……

  手头有不错的项目,想大干一番,却陷于本职工作疲于分身?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衢州市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细则(试行)》(市级,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鼓励并支持我市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我市范围企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我市创办企业。

  那么,问题来了--

  谁能享受这项政策?离岗创业申办程序如何?离岗期限有多长?工资待遇怎么算?离岗期内返岗要如何安排?……"干货"都为你整理出来了,收好,不谢~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1、我市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我市范围企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我市创办企业的,适用该细则。

  下列人员不适用本细则:

  (1)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国防安全等工作的科研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含1年)的人员;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离岗的人员。

  2、申请离岗创业创新的担任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须按规定辞去领导(行政)职务;担任市管领导职务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辞去市管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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