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造是建筑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记者9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等8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扬州智能建造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6—2028年)》。方案明确了智能建造发展的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方案明确,我市将以智能建造为核心驱动力,推动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深度融合转型。到2028年末,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超过60%,培育8至1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创建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50个以上,形成1至2个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链,打造新时代“扬州建造”品牌。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将采取加快推进扬州智能建造发展、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5大类,15条措施。
场景应用:智慧工地“显身手”
推广使用BIM数字一体化设计。加快推进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用BIM技术进行数字化辅助设计和施工深化设计,在设计施工运维过程中构建完善建筑物数字模型,实现数字共享和智能化管理。
推广使用智能施工电梯。推广具备安全监控系统、自主选层等智能化施工升降机,推动智能施工电梯与BIM数字一体化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楼层自动匹配、施工调度优化,提升施工效率,逐步取代传统人工操作升降平台。
推广使用建筑机器人。采用建筑机器人进行地面整平、抹平、抹光、墙面喷涂、ALC墙板安装等项目施工,推动建筑机器人与BIM、5G技术融合,实现自主路径规划、精准作业,进一步提升施工效率与质量。建立建筑机器人租赁或共享平台,降低中小企业使用门槛,形成建筑机器人产业生态。
推广使用辅助监管设施。加快应用辅助监管设施,形成“无人机巡查+AI分析+区块链存证”的智慧监管模式。推动辅助监管设施与BIM、5G无人塔吊、建筑机器人数据互联,打通实名制、视频监控、环境监测、危大工程监测等数据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施工现场加大配备使用无人机、检查记录仪等,记录完善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信息,实现施工过程可溯源。
夯实根基:标杆引领“强筋骨”
支持企业试点。鼓励省、市级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技术服务试点单位打造样板工程,引领智能建造在面上推广,全市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和省、市试点企业每年至少打造1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自主申报省、市试点企业,逐年加大研发与设备投入,打造一批带动作用强、技术含量高的标杆试点企业,带动全市施工企业智能化转型。
加快项目应用。支持全市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在改善型住宅中的应用,提高施工效率、提升住宅品质。支持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实践。鼓励各地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实施智能建造,对有条件地区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业等房建工程以及市政工程同步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多元化格局。
鼓励设备更新。推动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启动一批”思路,支持引导骨干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更新购置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机械设备。
产业提质:链式发展“聚动能”
推进智能建造产业园建设。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保障智能建造产业集群用地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规定,对投资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园的企业给予实际投资额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园,形成以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和智能运维为核心的智能建造产业链供应链。每个智能建造产业园要力争引进与培育5家以上涵盖设计研发、智能制造、智慧施工、数字化运维与配套服务的上下游企业,形成以“BIM设计+智能工厂+智慧工地+产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协同产业链,打造区域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圈。
构建产业链“链长制”推进体系。培育2家以上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成为智能建造产业“链主”企业,培育3家以上专业承包等“专精特新”企业成为“链核”企业,着力调优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形成关联紧密、相互促进、生态完善的产业集群。
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通过搭建合作平台,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与智能建造领先的标杆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展合作,在我市成立研发中心或产业基地,提升扬州智能建造发展水平。
健全体系:推广服务“全覆盖”
加强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辅导。定期组织现场观摩会,开展行业内的交流会和项目示范观摩会,对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产品进行优先展示和推广,促进经验共享,提升市场接受度。
推进建筑工地智慧化管理建设。增加建筑工地智能监测、管理设备数量,全面开展“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打造“智慧工地”数字管理平台,推广使用扬尘在线监测仪、视频监控、车辆抓拍、无人机航拍等智慧化管理手段,加强“人防+技防+物防”结合。
环境打造:政策活水“润沃土”
加大财政金融保障。鼓励各地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智能建造技术攻关、产业发展和人才培育。对智能装备购买、产业基地建设等智能建造企业,根据《江苏省智能建造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给予1.5%财政贴息。
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通过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和校企“高层次人才共享计划”,积极引进智能建造领域高端紧缺人才。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智能建造领域积极申报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支持特级企业和有条件的一级总承包企业设立智能建造领域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将企业现有技术管理人员培养成兼具建筑专业知识与数字化技能复合型人才,采取订单式培养、职业训练等方式提升建筑工人的实操技能和综合素养。
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市场、质量、安全、造价等监管模式与机制,鼓励各地在房地产等项目土地招标公告中引导投标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探索建立基于施工作业和工程管理行为数字化生成的工程数字档案管理云平台,实现施工档案实时电子化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