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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清理建筑业保证金释放惠企红利

  原标题:我市清理建筑业保证金释放惠企红利

  7月2日从金华市建设局获悉,为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金华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建筑行业保证金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惠企改革红利释放。

  当前,金华市建筑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规范保证金管理和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发展提质增效。

  根据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要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简称四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自5月下旬以来,省、市两级先后出台政策,对建筑领域的保证金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工程保函+信用”机制,加快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全面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大幅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全面盘活企业现金流,为我省建筑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根据规定,6月30日后招标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推行工程保函;同时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原先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上述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

  此次清理规范保证金重点整治7种情形,包括在四类保证金外非法设立收取保证金;违规超标准收取保证金;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按时返还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交工、完工)前,施工单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单位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市级范围内重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项目为单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自查自纠和清退整改要求在7月15日前完成,7月15日至8月10日进行重点抽查,以确保整治成效真正转化为惠企红利。(徐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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