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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迫切需要行业标准及使用规定

   昨天,本报《市民问政》邀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童喜阳、市运管局副局长曹志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环保处处长诸葛军、市规划局编审处副处长王陈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蔡翼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政执法指导大队副大队长陈小华、乐拜单车负责人张帆做客新闻演播室,共同探讨金华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及破解之道。

  迫切需要行业标准及使用规定

  主持人:金华是否将制定共享单车使用标准?下一步将如何加强管理?

  曹志林:国家的顶层设计也在考虑这些方面,等到有了基本思路,市政府也会考虑这项工作,我们各职能部门都在积极筹划。

  童喜阳:共享单车是个新生事物。目前对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来说,一方面,通过信息采集员和市本级三个宣传队伍进行劝导,归并到非机动停车区域里。另外,近期施划了部分蓝色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在原有白线基础上,在很多设施带里,大家看到蓝色的停车线就是给非机动车停放使用的。另外,通过8890的转接交办,对乱停乱放进行规范。共享单车对市民来说是方便的,但是对城市来说,要解决的是有序。所以,在方便和有序的环节上面,我们要求运营公司最好能建立“电子围栏”,还要把强有力的人工队伍排上去,在指定区域解决其有序问题。我们会在主牵头部门的政策出台后,积极配合。在一些背街小巷,通过共享单车来弥补最理想、最适合。同时更要解决秩序问题。

  蔡翼鹏:共享单车的特点是这辆车子的产权不归骑行者,涉及身份认证和处理,包括有些人交通违法以后把车子丢弃,甚至出交通事故以后逃离现场,提高了管理的难度。交警部门除了正常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政企之间的信息流通,比如共享单车,要知道最后是谁在使用,GPS是否能够证明这个人在使用,如果他发生交通事故离开了,如何找到这个人。包括有些交通违法,我们处罚时,如果他不愿意,把车扣回来,受损害的是企业。如果事后追究的话,这就涉及企业跟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流问题。另一方面,车跟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直接而是间接的关系,企业应该有一个诚信体系。要完善整个社会的征信系统,有了征信系统,对使用者就会形成一种制约,比如贷款等。另外,作为执法部门,应该是对共享单车涉及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通报,不管是通报到企业,还是通报到社会体系里面,对当事人来说都有一种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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