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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不动产中心创新办理抵押变更

   温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映 通讯员 陈梦思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东屿村经济合作社,来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业务,只跑了一趟,就完成了以往需要分别受理的抵押注销、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组合办件的大胆创新,让“最多跑一次”更加到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依据《物权法》第9条第1款,不动产抵押权变更时,应当进行变更登记后才发生变更的效力。由于抵押状态下的不动产无法转移、变更,过去办理此类件时,要求当事人先申请办理抵押注销,而后进行变更登记,最后再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办事群众为办理抵押变更业务需要来回奔波数趟,既费时又费力。

  为了让办事群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相关事项,该中心在依法登记的前提下,大胆突破既有做法,创新便民举措,通过系统流程的优化,相关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了抵押变更业务的组合受理,即办事群众只需到登记窗口进行业务受理,中心内部科室之间会进行办件的流转,完成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一系列业务办理流程。

  通过这种组合办件的形式,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变“办事群众跑”为“部门内部跑”,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践行“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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