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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16岁女生跳江自尽

  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妈妈,对不起,如果有下辈子,千万不要让我做你的女儿。父亲,知道你是疼爱我的,但你的方式让我不能理解。”这是16岁的琳琳(化名)生前写下的最后一段话。

  昨天,琳琳的遗体在瑞安南门头老渡口码头附近被发现。目前,瑞安警方已介入调查。

  16岁女生跳江自杀

  11月15日下午1时许,瑞安飞云江大桥中段,车流通行缓慢。不少摩托车沿边靠停,司机和附近的群众纷纷驻桥围观,据说是有一名女孩跳江。

  据瑞安市公安局飞云派出所出警民警介绍,15日下午1时许,他们接到飞云中学老师的电话称,该校9年级2班的琳琳留下一份遗书,独自跑出学校,去向不明。民警随后赶赴现场,展开搜寻工作。

  当民警赶到飞云大桥上时,女孩已经从大桥上跳入江中。随后,飞云江海事处立即派出搜救艇前往事发水域搜救。由于江水正处于退潮期,搜救队员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仍一无所获。直到昨天下午,琳琳的遗体才被发现。

  家长:

  女儿被“怀疑”偷手机

  昨天下午,琳琳遗体已得到家属的确认。

  对于女儿跳江自杀的原因,琳琳的父亲林先生说,他是15日下午3时多接学校电话后才得知女儿出事。

  现年16岁的琳琳,瑞安云周乡上步村人,瑞安飞云中学9年级3班学生。

  “我通过派出所监控录像,发现当天下午1时许,女儿从学校走出后,坐上一辆往飞云大桥方向的车子。由于飞云大桥附近的监控录像没有了,女儿跳江的过程没有看到。”林先生说,据他事后了解,女儿跳江的原因,可能跟她被“怀疑”偷手机有关。

  林先生说,由于学校没有安排住宿,他女儿租住在一附近出租房内。该出租房是女儿同学A(化名)的母亲租的,再转租给琳琳。平时琳琳住在出租房四楼,而A同学一家租住在三楼。13日那天,A同学的一部手机不见了,怀疑是琳琳偷的。

  老师:

  生前留下一份遗书

  琳琳的班主任陈老师称,事发当天她不在学校,对于琳琳跳江的具体原因不是很清楚。据陈老师说,15日下午1时许,陈老师曾接到A同学母亲的电话,称自己女儿的手机丢了,要到学校来向琳琳问一些情况。

  据A同学家长称,当时就跟琳琳说“我女儿手机丢了,你也说自己丢了手机,要不我们一起去派出所报警。”琳琳没有同意,A同学家长就离开了。

  “据琳琳同学讲,A同学家长离开后不久,琳琳便离开学校。同学们觉得奇怪,便去她课桌边查看,发现琳琳留下两行字。”陈老师说,她得知该消息后,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发动同学们分头去找,也向派出所报警。

  陈老师称,琳琳性格属于不是很外向也不是很内向的那种,她很难想象琳琳为何会选择跳江。目前,瑞安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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