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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男子以介绍工作为由强奸女网友

  温州网讯 现年25岁的小芬想换个工作,但苦于身边没有朋友帮忙介绍,于是她把找工作的想法写上了微信。不料,工作没找到,反而被微信好友张某骗了色。近日,瓯海法院审理了这起强奸案,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小芬是贵州人,今年3月,她在微信留言“谁有工作介绍”,不一会儿,附近一男子张某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加她为好友。

  随后,张某和小芬聊天时表示,可以介绍小芬到自己上班的厂里工作,并可以带她先去厂里看看。两人约定在瞿溪滩头桥见面。由于当天厂里休息,两人见面后聊了一会就各自离开。

  两天后,张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再次约见小芬。碰面后,张某叫小芬一同去宿舍拿东西,到了门口,张某将小芬硬拉进房中锁上门,不顾她反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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