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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岁末安全防线 我市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个别个人和商户无视安全隐患,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丽水公安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累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隐患30余处,扎实筑牢岁末安全防线。

截至目前,全市已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51起,对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交其他部门处理7起,收缴涉案烟花爆竹7000余箱、约3万余件,有力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为群众平安过节筑牢安全防线。日前,丽水公安公布了多起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29日至30日,莲都区公安分局发现多起涉烟花爆竹案件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查处行动。行动中,警方成功抓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3人,查处非法储存窝点3处,现场扣押烟花爆竹1270余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6年1月14日,丽水经开区公安结合元旦期间紫金大桥附近烟花警情,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当场抓获正在进行烟花爆竹交易的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随后,警方在经开区一小区和岩泉街道一非法储存点内,查扣烟花爆竹66箱。

经查,赵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多次自驾车辆在经开区、莲都区等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目前,赵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烟花爆竹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品,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丽水公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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