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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重拳整治建筑市场!虚假申报企业3年内禁申资质

3月25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措施,优化全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激发广大企业活力,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今后,合肥将在建设工程领域强化为企服务,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对企业提交的办件申请,加快审核进度,尽快给出初审意见,及时回应企业提出的疑问。实施办件陈述制度,对于初审结果为“不同意”的办件,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内明确告知不同意的原因,允许企业在最终审批前对初审结果进行陈述或补正资料。对于经核查后符合审批条件的,在终审环节予以通过。

启用新版办事指南,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资质审批业务新版“办事指南”,细化申报材料要求、办事流程等,即日起各企业对照“办事指南”咨询及办理相关业务。

职称人员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告知承诺制,企业在人员册中上传职称人员信息及证书扫描件。如办理该项资质不考核注册建造师,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仍然按照资质标准要求考核职称人员。

优化审批管理,加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认定。即日起,技术负责人认定在原要求的基础上需同步提供“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密码及社保缴纳地,市城乡建设局将重点核查人员履历与社保记录的匹配性。

2025年5月1日起,新办、增项资质需同步提供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的“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密码及社保缴纳地,将重点核查其履历与社保记录的匹配性,对于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资质申请。

此外,为了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市还将加强事后监管,严查弄虚作假。对资质申报环节使用虚假人员、业绩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对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资质,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加强对使用频繁变更工作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申报资质的企业、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被多次投诉举报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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