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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绍兴”在行动—— 各地开展“禁毒”宣传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普法,人人有责。6月26日是我国法定的“禁毒日”,为营造人人知法、远离毒品的社会环境,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禁毒普法宣传。

  当天,绍兴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举办了“6·26”禁毒日暨戒毒公益大使公益活动,柯桥区在瓜渚湖举办“6·26”国际禁毒日环湖骑行健步活动,嵊州市开展“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大型禁毒宣传活动,越城区、上虞区、诸暨市、新昌县的多个镇乡(街道)组织力量深入街头巷尾,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为深入推进我市平安创建工作,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市司法局结合“法润绍兴”行动,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

  一是发动各区、县(市)深入居民生活小区和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宣传普法,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禁毒宣传进村居”等活动,通过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志愿者入户普法、播放法治宣传短片、赠送禁毒普法书籍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毒品的种类和危害,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是在“法润绍兴”在行动系列节目中开设禁毒普法宣传专题,由绍兴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就禁毒形势、毒品的危害及新型毒品、戒毒工作如何开展、社会如何共同参与戒毒工作、如何防范毒品的侵害等内容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

  三是通过电视报纸、司法行政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大众传播媒介,宣传禁毒法律知识,特别是《刑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禁毒的规定,普遍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仍处于毒品问题持续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为确保禁毒工作长效化,我市各级司法部门会继续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将其列入日常宣传工作内容,并积极协助市禁毒办开展好各类禁毒活动,不断提高禁毒宣教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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