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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争先创优出佳绩

   以“五项工程”为抓手,以“争先创优”为引领,浙江省绍兴市两级法院正呈现出蒸蒸向上的蓬勃气象。2016年1至11月,绍兴全市法院共收案115982件,结案112496件,同比分别上升11.92%和17.61%,结案数创历年同期新高,尚存未结案同比下降10.64%,审判执行工作运行呈现“二升一降”的良好态势。

  2016年,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省三等功集体,柯桥区人民法院、绍兴中院民一庭、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法庭分别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市范围共有干警25人次获得全国或省级荣誉。

  查短板——

  以推动工作为核心的“动态清单”

  周六上午八点不到,平日繁华的绍兴迪荡商业区还一片寂静,旁边的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却已经和工作日一样井然有序地忙碌起来了。这种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陈国猛院长称赞为“平时如战时”的状态在绍兴法院里并非特例,而是绍兴市两级法院争先创优氛围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绍兴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质量优异,但随着收案量逐年增高,司法改革挑战接踵而至,道阻且长,如何激励长远发展的“动力”,保持强劲持久的“马力”?

  自2015年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五项工程”,着手开始打造审判执行的“精品工程”、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落实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推行改革创新的“强院工程”、构建公正廉洁的“守护工程”。在此基础上,2016年伊始,借着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年的契机,绍兴中院党组又进一步将视线聚焦在了“内挖潜力”上:“一定要调动广大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于是,一场以“五项工程”为抓手的“争先创优”活动就此鸣枪起跑。

  要想跑得快,先要方向准!脱离工作的“争先创优”,无异于“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排查短板被提到了日程上的第一步:既要查队伍中反映出来的表象问题,又要查思想政治建设问题;既要查个人问题,又要查组织问题;既要查根源,又要查责任。绍兴中院多管齐下,通过支部集中学习交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全院干警个人自查,多渠道多层次的意见建议如百川入海,汇集起来,确保短板筛查无死角。

  在中院的带动下,各基层法院也结合自身实际,拉网式筛查分析问题:柯桥区人民法院建立负面清单,进行销号式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嵊州市人民法院召开代表委员、律师座谈会,借助“外力”找短板。

  随着全面大“体检”的推进,一份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梳理,涵盖五个方面24条的《2016年工作要点和各部门责任分工》清单发到了每一位部门负责人的案头,这是一份“眼明手快”的行动计划:“眼明”,“明”在深入分析梳理形势任务要求、党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法院工作重点之后,“取法乎上”拉高标杆,提出各项工作目标具体要求,比如阳光司法进入全省优秀行列,比如月均存案量努力实现1.5,让目标清晰可见,更能鞭策干警积极作为;“手快”,“快”在划重点定期限,将审判质量、执行难题和阳光司法列为首当其冲需要攻克的堡垒,明确任务完成时间,并落实责任部门。这同时也是一份“动态”自检表,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争先创优工作的不断推进,新的问题与短板必将陆续显现,查补短板也需“日省吾身”,不惮于暴露问题才能够及时查漏补缺。

  以问题为导向,以查补短板为前提,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避免了“为创优而创优”的“孤岛”现象。条分缕析的动态清单式管理,让争先创优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激发起了全体法院人干实事的热情。随着每天太阳的东升西落,绍兴法院人井然有序地遵循着同一张“日程表”,奔着同一个目标。

  创品牌——

  百舸争流创品牌的“长板理论”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推进供给侧改革十大破产典型案例,绍兴中院的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案名列其中。从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出清“僵尸企业”入手,一条以精工细作为特色的“绍兴式”破产审判路子正在逐步崭露头角。而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打造精品工作,“树长板”创品牌,也正是绍兴法院“争先创优”工作中与“补短板”并驾齐驱的另一驾马车。

  “创建司法品牌不应‘另起炉灶’,而应当以提升审执质效,打造精品工程为核心,总结工作中碎片化、零散化的经验,精炼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知名度的品牌,而这样的品牌应当也势必能有效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和瓶颈。”绍兴中院的“长板理论”是争先创优题中应有之义,是理念,更是实践,是方法。

  2015年,绍兴中院以夯实公信基石为原点,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一院一品”、“一院多品”、“一庭一品”等创建活动,全面梳理全市法院既有工作和亮点:以“接近性”为原则,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挖掘“土生土长”在审判一线的、契合各地实际的工作机制、特色审判、司法服务的司法品牌;以“可移植可复制”为标准,总结可操作性经验,使优秀经验得以在全市法院工作中遍地开花,从而实现抓重点推全盘,有效提升司法品牌的辐射面和覆盖面;以“动态生长”为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好地保障法治绍兴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在这些标准指引下,绍兴中院提出了挖掘特色亮点工作的明确路径:在精品工程中打造专业化审判亮点,在阳光工程中打造执行公开亮点,在民生工程中打造网络诉讼服务亮点,在强院工程中打造案件

  繁简分流亮点,在守护工程中打造文化建设亮点。在中院的带动下,全市法院同频共振,积极创建品牌,发挥“长板”优势:诸暨市人民法院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地方优势,提出“大妈调解”、“乡贤调解”等系列品牌创建;柯桥法院围绕区域特色经济将花样版权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做强做精。

  与此同时,由“长板”补“短板”的“疗效”优势也逐步发力:嵊州法院健全“执破衔接”工作机制,半年受理破产案件已达到2015年全年数量;越城区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 庭审记录改革 远程视频审判”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减少押解风险,大大缩短了平均审限;上虞区人民法院防范企业融资风险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以来,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试点前的382天缩短为106天;新昌县人民法院组建的执行团队新模式运行以来,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以77.7%位居全省第二位。

  绍兴法院通过司法品牌创建,将散落基层工作中的“璞玉”逐渐打磨出光彩,进而走出“深闺”,用“长板”补“短板”,在更广阔的天地发光发热,品牌的“磁场”效应也逐渐加速发力。

  树典型——

  “一枝独秀”唤出“满园春色”

  “坚守法律最后一道防线,为司法公正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这就是我的信条。”在绍兴市直机关“行知合一”论坛上,绍兴中院民三庭副庭长秦善奎的一席话激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作为庭里的办案主力,秦善奎年均办结一审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100件以上,居绍兴中院同类业务干警之首,先后获得全国办案标兵、省委表彰法治建设先进、全国优秀法官等称号。他一丝不苟的风格也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带动着整个合议庭的审判质量,合议庭成员频频在论文比赛中获奖,迅速成长为新的骨干。

  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像星星点点的“火种”,燃起了更多的干警比学赶超的热情。“一定要让这些火种热腾腾的亮起来!”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作用,绍兴中院专题研究部署在全市法院开展特色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培育工作,从全市范围精心挑选“好苗子”:既要符合法院工作发展需要和时代特点,又要能说到广大干警和社会公众的“心坎”里去;既有耳熟能详的“老典型”,又有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新典型”。层层选拔后,27项亮点工作和22名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压力和任务前所未有的大!挑战也前所未有的激动人心!”作为首批市级先进典型重点培育对象之一,绍兴中院刑一庭青年法官李莹拿到的不是一张奖状,而是一份为期三年的“先进典型培育方案”:方案根据她的基本情况将培育目标定位在经济犯罪刑事审判领域,深入分析了现存问题,并为她量身定制了包括专业技能、调研能力提高等在内的全方位改进方案,甚至还有巨细靡遗的培育步骤和规划,详细到每年需要完成多少调研成果、参与多少宣传报道等。一个个小目标一笔一画扎实的勾勒出了培养一位经济刑事案件专家型法官的蓝图。

  “典型培养来不得急功近利,我们通过几位典型人物的培育,设计了几种各有特色的动态成长模式,不仅是对先进典型人物的成长负责,这个过程本身就是给每位干警提供了几个非常好的学习范本。”绍兴中院政治部主任胡坚解释说。不同于以往偏重于事后表彰的典型选树,这份人才“星火计划”更侧重先进典型人物的成长过程。“任不重,无以知人才。”在尊重每一位先进典型个人特点的前提下,量身定制适合其发展的长期培育方案,由中院政治部主任作为联系领导,先进典型所在部门领导任直接负责人,还有包括业务指导、科研指导、宣传指导及助理在内的一组团队全程主动跟踪指导。金融庭青年法官孙世光作为选树典型中的一员感叹道:“培树典型之于我们,既是肯定,更是鞭策,既是压力,更是动力,既是信任,更是责任!”

  要用“一枝独秀”唤出“满园春色”,对先进典型的培树计划并不单单着眼于有限的几位先进,每一步规划背后的用心在于把每一项工作都作为潜在的亮点,每一名干警都视为潜在的先进典型,在工作实践中磨炼、呵护和鞭策,“一枝枝不教花瘦”,百花齐放的满园春色也在这暖意中呼之欲出。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争先创优为引领,凝心聚力,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优化审判执行质效,打造系列化亮点品牌,培育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先进典型,以推进整体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绍兴中院院长张宏伟在2016年年初提出了这一掷地有声的总体目标,截至2016年11月底,绍兴全市法院各项审执数据全面向好;环境资源专业审判、破产案件审判等品牌逐渐显现;先进典型人物正如星星之火,一点一点的亮起来暖起来。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与其说是争先创优工作创造了这些成绩,不如说是这项活动激起了每一位绍兴法院人内心的动力和热情,汇成一眼汩汩的活泉,推进绍兴法院工作更上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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