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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广厦千万间——绍兴市财政大力支持“住有所居”

   住有所居,一直是民众最期盼、最关注的问题。去年以来,绍兴市财政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排,大力支持房产市场去库存,努力降低人民居住成本,取得一定成效。

  惠居:升级购房补贴

  为进一步降低市民购房成本,绍兴市先后出台《关于促进越城区行政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将0.8%的购房补贴享受范围由普通住宅扩展到非普通住宅,并将补贴优惠的期限延长到2016年12月31日。

  结合最新的房产交易契税政策,若住户购买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或二套房,在享受1%的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可享受0.8%的财政补贴,实际的税费负担率只有0.2%,优惠力度十分明显。

  安居:落实危房改造

  绍兴市严格执行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三最”政策,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切实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

  市财政积极支持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落实“三改一拆”资金4757万元,全力保障住房安全,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2015年,全市完成改造693户,完成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158.2%。

  美居:治理居住环境

  为打造“美丽”“宜居”的城乡居住环境,绍兴市财政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重点保障“五水共治”,加强现代农业园区、“美丽乡村”“森林绍兴”“花卉绍兴”建设。

  2015年,安排公交补贴2亿元,落实黄标车辆淘汰、煤改气等补助经费9583万元,全力保障“五气合治”。制定实施汤浦水库和曹娥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安排2000万元推进水源地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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