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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嵊州花季少女溺水身亡 家人决定捐出器官

   “孩子,你一路走好,把你的器官捐献出来,相信也是对你最大的安慰……”7月14日中午,在嵊州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徐献忠红着双眼跟女儿徐晶晨做最后的道别。随后,徐晶晨被医护人员推进手术室,她的肾脏和肝脏将挽救3个人的生命,眼角膜至少可让1人重获光明。

  今年17岁的徐晶晨是嵊州崇仁镇雅基村人。今年6月27日,徐晶晨在嵊州茶坊水库游玩时不幸落水,当时几名好心人将她救起并送往医院。由于落水时间较长,女孩被送到医院时已经出现了呼吸骤停等现象,经过十多天的抢救,医院最终确定为脑死亡,生命不可逆转。

  抢救期间,医护人员在不放弃救治的同时,也与患者家人进行了沟通,希望家人捐献器官。浙江省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胡慧也来到嵊州,告诉女孩的家人:“现在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很多,女孩很年轻,她的肾脏、肝脏都将挽救别人的生命,还能让她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得到延续。”

  尽管徐献忠一时无法接受女儿的离去,但为了让她的生命更为圆满,他替女儿做了一次决定:捐献器官。但由于农村的风俗习惯和家中老人的传统观念,他的想法很快遭到了亲属的反对。

  “当初我们给女儿取名晶晨,就是希望她的生命能够像早晨升起的太阳,晶晶发亮。但如今孩子遭遇了这样的事情,我希望她短暂的生命能够给其他家庭带来阳光,这也算是女儿生命的价值和延续吧。” 徐献忠把自己的想法一次次跟家人进行沟通,最终获得了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7月14日上午,徐献忠和家人在器官捐献同意书上签下了名字。“女儿平时非常听话孝顺,也喜欢帮助别人,器官捐献能够帮助到很多人,我希望大家能够改变传统观念,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这也是对逝者生命的一种延续。” 徐献忠说。

  据了解,徐晶晨是嵊州市今年第2例器官捐献者,目前嵊州共累计有8例人体器官捐献,徐晶晨更是首例在嵊捐献器官的本地人。截至目前,嵊州市已累计登记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120余人,实现器官捐献8例、遗体捐献4例、角膜捐献3例,成功捐献25件大器官(肝、肾、心等),至少拯救了25位疾病终末期患者的生命,至少帮助5位患者重见光明,并推动了医学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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